20年前,葛优有部电影。
就是穿背心嚼黄瓜的那个表情包的出处,叫《卡拉是条狗》。
背景是狗狗遭遇了一场“严打风暴”。
进电梯,张贴了告示说禁止。
那就走楼梯。
小区里养狗的住户都趁着夜晚出来遛狗,为啥?怕白天被逮着。
可谁想到,警察夜里突袭,卡拉还是被捉走了。
第二天,这批狗就要“处理掉”。
想保狗命,下午4点前来赎。
满城在抓无证养狗。
有人说,那就办证呗,那就遵守规章呗,有啥好埋怨的。
可是一张狗证5000块,这可是当年的5000块,葛优他们一个北京双职工家庭三年才能攒出这笔钱。
于是,围绕着一只狗的营救和挣扎就此展开了。
表面上是爱宠情深。
但他要解救的是什么呢?
电影已经说明:
只有在卡拉面前,我才觉得自己有点人样……
今天,狗的风波再一次甚嚣尘上。
相同的是:
问题核心根本不是狗。
而是关于,
人如何对待人。
事情起因,10月16日上午,成都崇州某小区,一名两岁女童遭到一头大型烈性犬攻击,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发生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
涉事的黑色罗纳威犬被捕获,其主人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这本是一个关于如何规范养狗的问题:
限制可以饲养的犬种。
要求遛狗栓绳。
定期给狗打疫苗。
等等。
可是舆论很快由事件本身,蔓延到了对一切流浪狗,甚至一切养狗人士的攻击和仇恨。
在他们看来,养狗最好是禁止,流浪狗最好是一律打死。
谁反对了,谁就是支持狗伤人。
比如明星为流浪狗发声被骂了,其中杨迪、刘雅瑟微博还被短暂禁言。
但杨迪说了什么呢?
他指出事件中狗主人存在过错。
他呼吁养狗人士出门遛狗必用牵引绳,与怕狗人士共情。
他也支持减少流浪狗问题,比如主人不要弃养,爱狗者可以领养代替购买。
他反对的,只是虐杀。
这算是什么大逆不道吗?
哪怕已经这样了,还是被打成:“狗奴才”。
这种思维的底层逻辑是:
人的权利和狗的权利是不可调和的。你支持了狗,就必然反人权,反人类。
这背后是网络舆论导向的极端化。
狗之争,在中国互联网上这么多年了是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。
从能不能吃狗肉,到文明养狗,到动物权益保护,再到狗是人类的伴侣朋友,可以充当导盲犬、搜救犬、警犬……
各种话题,层出不穷,也众说纷纭。
但以Sir冲浪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,对于狗的态度,还从未有今天这么
极端,暴力,一刀切。
当年的明星,虽然很多话题也是不能触碰的,但在“爱狗”这个小清新、天然萌的议题上,基本还可以畅所欲言。
高圆圆、舒淇、张馨予都发过微博:
你说当年有没有人骂他们“圣母”?
有。
但起码没有今天如此猛烈。
表面上看是网民对狗的敌意上升了。
但更进一步说,是我们公共性的缺失。
所谓公共,就是当两个人,两件事发生冲突时,我们寻求一种尽可能确保双方得到保障,互不妨碍的解决方案。
比如一直被呼吁的《伴侣动物权益保护法》。
这就一定倒向狗的一方,损害人的利益吗?
并不是啊。
保护宠物的权利,可以是禁止虐待。
但也包括禁止遗弃它们。如果说随意遗弃者能够被处罚,那么是不是可以减少流浪狗问题,是不是可以避免伤害的出现?
而今天的问题是。
在网络上,没有公共性可言,只有排他性。
为了我,就要禁止你;你存在了,就一定妨碍到我。
大家不相信,也不愿意去探讨一些理性的,具有建构性的问题:比如如何立法,如果完善管理制度,如何通过公益宣传去提高大众意识。
一禁了之。
一杀了之。
以极端,人为制造出新的敌人——你还不够极端,你还敢持中一点,你就是异数。
这种讨论。
表面上打着“为了公众安全着想”的旗号。
但已经演变成了,一些人借机释放暴戾的狂欢。
他们那些隐秘的欲望。
今天终于可以在“正义”的名义下,倾巢而出。
比如,10月23日“杰克辣条”趁着“捕杀流浪狗”风波复出喊冤,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,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动物保护者。
哪怕早有警方通报,事实已经一清二楚。
他仍然精准嗅到了这一波仇视宠物的机会,准备浑水摸鱼打一场“名声的翻身仗”。
从崇州的事件到现在。
舆论早已偏离了维护公共安全的核心。
而变成了一种观念,对另一种观念的反扑和“复仇”。
今天有不少人时刻保持着愤怒。
一旦愤怒值不够的时候,要么从外部找找。
要么从“内部矛盾”下手“:
那些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方式,只要活得还行的,都能触怒他们。
比如前段时间的迷笛音乐节。
年轻人听摇滚,一起嗨。
他们就说这是邪教,是光明会仪式,要取缔。
杨丽萍跳的孔雀舞。
那些从不欣赏舞蹈的人一下都热心起来,觉得这“伤风败俗”了。
同样的,网络上有分享宠物进食的视频。
铁打不动的留言肯定有:
“你爸妈吃得有这么好吗?”
他们不能理解另一种兴趣、追求、生活方式的价值。
或者说正因为他们理解,他们更憎恨:
凭什么你们可以这么欢乐,而我没有。
如同狗一样。
他们无法接受别人善待自己的宠物,给予狗狗如此的生活、关爱和保障。
因为就像《卡拉是条狗》一样。
葛优在片里说,只有卡拉,还把他当人看。
而对很多人来说,他们或许不养狗,却同样需要着狗:
需要狗的低人一等,需要狗的摇尾乞怜。
也只有在狗面前,他们才感觉到自己不是最底层的那一个。
结果有一天,爱狗的人要保护它,要宠它、爱它。
于是。
不可调和的分歧便出现了。
这是观念之争,是生活方式之争,也是生活水平和现实处境的分隔:
你把狗看做“朋友”。还是看做“奴才”。
前者需要找到的是陪伴,而后者想找的是自己被周遭现实侮辱与损害的自尊。
但说一千道一万,人群再怎么纷扰也好。
这一切又关狗什么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