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网友反映,热播剧《九门》中一段药品广告和番外剧中,人物声音与配音演员马正阳的声线高度相似。随后,马正阳在微博发布声明称:未以任何形式授权,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。
该《严正声明》表示,经马正阳本人及律师团队审慎比对,有充分理由相信,该药品广告及番外剧中涉及与他声音高度近似的声音内容,是未经授权通过AI技术对本人声音进行提取、处理及合成后生成的。要求侵权方全面下架相关侵权内容,向他本人提供书面道歉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。


制作方:内容系即梦AI自动生成
将替换为真声
8月19日,成都顽猴传媒公司就此前某AI广告片中声音侵权配音演员马正阳一事发文致歉。
该公司表示,相关AI广告片由顽猴传媒使用即梦AI工具自动生成。针对该配音声音,顽猴传媒未使用任何真人声音进行模型训练,亦未以任何特定真人声音为目标进行定向生成或模仿。在制作该广告和番外剧音频时,顽猴传媒使用了即梦AI生成的声音,未能判断其AI声音的归属与来源,可能导致产生了与马正阳先生声音相似的结果。
目前双方已达成合作,将广告和番外剧中所涉全部人物声音替换成真人配音,并邀请马正阳先生参与配音,并在完成后,将广告和番外剧替换处理。


随后,马正阳转发博文并表示:目前我们已与相关各方就此事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,感谢各方的配合。希望能有更多人关注到配音行业、创作行业的困境,愿意共同维护良好的创作与合作环境。
就与马正阳声音高度相似的AI声音来源等问题,8月20日下午,澎湃新闻联系即梦AI官方客服,对方回应称,情况还需要核实。对于涉嫌侵权广告和番外剧的制作过程,澎湃新闻致电成都顽猴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,对方在接听后随即挂了电话。
配音演员被“盗声”事件并非个例
此类侵权事件并非个例。8月10日,针对天猫发布的“天猫七夕礼想型AI挚友”广告,配音演员张磊发布声明称,从未录制过该广告,该广告在未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,使用了和本人声线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。
新京报8月12日报道,配音演员史泽鲲也疑似被动画《紫川》“盗声”。5月5日,史泽鲲在微博发文称,《紫川》第二季发布的一段动画番外,使用了与他高度相似的声音,但他并未参与相关内容的录制。他希望项目方作出解释,是否用了他的声音训练AI。如今维权已百天,他依然未得到对前述问题的回应。
今年年初,曾为《甜蜜蜜》中黎小军、《无间道》中刘建明配音的叶清发现,自己的声音被高度还原并用在了一部AI生成的短剧中。
配音演员季冠霖曾为《甄嬛传》《疯狂动物城》等知名影视作品配音,她认为,在艺术层面上,无序发展的AI仿声消解着配音演员的表演能力和情感流动。在“魔改”版《甄嬛传》中,季冠霖的声音被仿,在她本人听来,虽然声音很像,但角色不像。她表示,未经授权的AI仿声除了降低配音行业应有的艺术水准和价值之外,还会让配音演员面临诸多法律风险。
AI“偷声”维权为何举步维艰
对于目前出现的这类AI侵权现象,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?
8月19日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告诉澎湃新闻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23条,自然人声音参照肖像权予以保护,判断侵权核心标准是可识别性,即便输出不是原声,只要一般公众能够识别指向特定配音演员,未经许可用于商业广告、剧集配音,就构成侵害声音人格权;同时,抓取声纹用于AI模型训练,声纹属于敏感生物信息,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;如果盗用职业配音演员声线开展商业竞争,还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追责。
但与AI“换脸”相比,AI“偷声”维权更难,不是因为完全“无法可依”,而是因为落到实操层面,门槛明显更高。
2024年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也已明确,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,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。但“有依据”不等于“好维权”。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贾玉倩指出,“脸可以一眼识破,声音却难以精准判断。”
虽然声音参照肖像权也受到法律保护,但其维权之路面临三大难点:首先是举证难,面部识别的容易度远高于声音,普通配音演员很难证明AI训练模型的声音数据来源于自己;其次是维权成本高、收益小,明星团队有专业法务支持,但普通配音演员难以承受;最后,民事诉讼“不告不理”的原则,意味着配音演员必须主动起诉,这又回到了前两个难题上。
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以勒表示,声音具有“转瞬即逝”的特点,难以第一时间识别侵权,且检索困难,目前主要靠人工听查,效率极低。此外,声音容易被剪辑、变速、拼接处理,原始状态难以固定,进一步增加了维权难度。
贾玉倩还表示,除了诉讼,其他维权手段中,最快速低成本的就是平台配合投诉快速下架侵权内容,除此以外,行业集体维权也可以起到壮大声势、降低个体成本的作用,再配合行政投诉、公开声明等,向公众声明被侵权,都可以辅助维权。












